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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遼寧省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

    發布時間: 2022年05月23日   來源: 農水處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科學評價灌區運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運行安全和效益充分發揮,依據《遼寧省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實施細則》,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遼寧省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評價(以下簡稱“標準化評價”)是按照評價標準對灌區標準化管理建設成效的全面評價,主要包括組織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經濟管理等方面。

      第三條? 本標準適用于全省范圍內大中型灌區,其他開展標準化管理的小型灌區可參照執行。

      第四條? 省水利廳負責指導全省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和評價。

      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和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所屬灌區標準化評價工作。

      灌區管理主體(包括灌區管理機構和其他灌區管理主體)作為責任主體,負責開展灌區標準化管理和評價具體工作。

      第五條? 標準化評價按照經省水利廳核準同意的灌區分類標準,分別執行相應的評價標準。

      第六條?? A、B、C類灌區標準化評價均實行千分制,經省、市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評價,賦分結果達到720分的,評為標準化管理達標灌區(通過驗收);賦分結果在770分至820分之間的,評為標準化管理示范灌區;賦分結果在820分以上、且各評價指標得分均不低于該類總分80%的評為省級標準化管理先進灌區(以下簡稱“省級先進灌區”);確定為省級先進灌區且滿足水利部評價條件的,可自愿申報水利部評價。

      第七條? 評價時間安排,每年6月底前,灌區管理主體對照《評價標準》完成自評,并經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后將自評結果報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8月底前,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市級評價,將評價結果及整改意見建議書面反饋給灌區管理主體,督促灌區管理主體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時,將評價結果、整改意見報省水利廳備案。11月底前,在市級評價的基礎上,省水利廳組織開展省級年度評價,省級年度評價以縣(市、區)為單位(含市管灌區),每個縣(市、區)評價灌區數量不少于該縣(市、區)灌區總數的1/3(不足3座灌區的選1座灌區),評價結果納入“大禹杯(河湖灣長制)”等競賽評價。被認定為省級先進灌區的,“大禹杯(河湖灣長制)”競賽按滿分賦分。

      省級年度評價與市級評價賦分結果差異較大的(超過10%),省水利廳將組織對該市所有灌區進行評價復核。復核過程中發現市級評價存在把關不嚴、敷衍了事等問題的,在下年度分配省以上資金時,作為負面因素予以考慮。

      第八條? 申報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灌區管理機構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簡稱“水管體制改革”),管理責任明確、管理體制順暢;

     ?。?)灌區工程按要求通過竣工驗收或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包括新建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和續建配套工程等);

     ?。?)灌區工程基本達到設計標準;

     ?。?)灌區管理機構管理的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已基本劃定;

     ?。?)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第九條? 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申報工作。自評及市級評價結果符合省級先進灌區評價標準的,形成申報書、申請報告并匯總相關證明材料,向省水利廳申報省級先進灌區評價。

      第十條? 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由省水利廳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采取現場抽查及查閱佐證資料等方式,按分類評價的原則,對照《評價標準》逐項進行打分,提出評價意見,并對評價結果進行公示。通過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的灌區,認定為“遼寧省標準化管理先進灌區”,由省水利廳進行通報。省水利廳每三年對省級先進灌區組織復核,采取現場抽查及查閱佐證資料和核實問題整改情況等方式,提出復核意見。復核結果達不到省級先進灌區評價標準的,取消省級先進灌區資格,且二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十一條? 省級先進灌區,除第十條規定的資格取消情形外,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取消省級先進灌區資格,且一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未開展年度自評工作;

     ?。?)年度評價發現的重大問題未按期整改;

     ?。?)工程經安全評估達不到設計標準或工程主要建筑物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可抗力造成的險情除外);

     ?。?)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發生其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重大事件。

      第十二條? 本標準由省水利廳負責解釋;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評價賦分情況表

      2.省級標準化管理先進灌區評價申請材料格式

    附件1

    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評價賦分情況表

    類別

    項目

    評價內容及要求

    標準分

    賦分原則

    備注

    A

    B

    C

    一、組織管理

    120分)

    1.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改革

    灌區管理機構應根據灌區職能和批復的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或機構編制調整意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劃分職能職責、合理設置崗位和配備人員且滿足運行管理需要,全面核定落實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財政補助經費。應結合灌區工程實際,合理確定管理職責范圍,確保職責界限清晰;實施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參與的灌區管理模式;逐步推行事企分開、管養分離和物業化管理等多種形式,建立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灌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30

    1)基本完成水管體制改革的,得4分,否則視開展情況賦分。

    2)組織機構不健全,職能職責劃分不清晰、不能滿足灌區職能要求的,扣24分。

    3)崗位設置不合理,扣2分。

    4)人員配備不能滿足運行管理需要,扣2分。

    5)未核定落實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財政補助經費的,扣2分。

    6)管理職責范圍不符合灌區工程實際,職責界限不清晰,扣2分。

    7)未實施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農民用水組織參與等灌區管理模式的,扣2分。

    8)存在事企不分現象的,扣3分。

    9)未實行管養分離(包括內部實行管養分離的)或物業化管理的扣24分。

    10)未建立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灌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扣25分。

    A類評價。

    評價A類(4)(5)(7)(10)小項。其中(7)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須組織其他各灌區管理主體進行灌區建設和運行管理,未實施的,扣2分。

    ?

    一、組織管理

    2.制度建設及執行

    灌區管理主體應根據灌區管理實際需要,建立健全灌區組織、安全、工程、供用水、經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體系,編制灌區管理手冊(包括組織機構框圖、人員花名冊、日常管理、崗位職責、工程巡查、維修養護、安全生產等),明確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做到事項有崗位、崗位有人員、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規程。組織做好督促檢查、評價等管理工作。

    25

    1)組織、安全、工程、供用水、經濟5方面管理制度體系不健全的扣24分,制度不符合灌區管理實際的每項扣1分,最多扣6分。

    2)未編制灌區管理手冊的,每項扣1分,最多扣5分。

    3)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不明確的,扣2分。

    4)存在事項無崗位、崗位無人員、崗位無制度、操作無規程的,每項扣1分,最多扣6分。

    5)制度執行的督促檢查、評價等工作無計劃或計劃不合理的,各扣1分,未按計劃執行的,每次扣1分(以記錄為準)。此項最多扣6分。

    6)責任落實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得力的扣12分。

    A類評價。

    按評價A類(1)(2)(3)(6)小項。

    ?

    3.人才隊伍建設

    灌區管理主體應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不斷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制訂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實行培訓上崗,特種崗位持證上崗。職工職業技能年培訓率達到50%以上,確保灌區管理人員素質滿足崗位管理需求。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做好鄉鎮水利服務員、村級水管員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適應灌區運行、維護等工作需要。

    20

    1)灌區人員結構不合理的扣12分;未建立人才激勵機制的扣1分;機制制度未得到落實的扣1分。

    2)無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或計劃不合理的,各扣2分,未按計劃實施的每次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6分。

    3)未實行培訓上崗的、特種崗位未持證上崗的,每人次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3分。

    4)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年培訓率低于50%的,每低1%0.2分。此小項最多扣2分。

    5)灌區管理人員素質不能滿足崗位管理需求的,扣13分。

    6)縣級水行政部門未組織水利服務站、水管員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管理人員開展灌區運行管理工作培訓的,扣1-2分。

    評價A類(1)(2)(5)(6)小項。

    按評價A類(2)(5)(6)小項。

    ?

    一、組織管理

    4.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及監管

    灌區管理機構應指導灌區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督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做好灌溉用水管理和工程運行維護;應建立工作對接機制,主動聽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意見和建議,發揮農民用水合作組織作用。

    12

    1)未指導灌區基層用水組織的建設和管理,扣2分。

    2)未協助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督促農民用水組織做好灌溉用水管理和工程運行維護,且無相關記錄的(要求每年2次及以上),每少一次扣2分。

    3)未建立工作對接機制,未主動聽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意見和建議,作用發揮不充分,且無記錄(要求每年2次以上)的,每少一次扣3分。

    A類評價。

    1)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機構健全,按程序進行注冊備案,開展年檢,每項3分,共9分。

    2)與縣級水行政管理部門、鄉鎮水利站、村集體等建立共商機制的,得3

    ?

    5.黨的建設

    灌區管理主體應重視黨建工作,發揮黨建工作政治引領作用,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推動基層黨建工作不斷提升。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扎實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發揚干部職工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

    18

    1)未按要求正常開展相關黨組織工作的,扣26分。

    2)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扣26分。

    3)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扣26分。

    近三年獲得地市及以上優秀黨組織、精神文明單位或先進單位稱號,此項得滿分。

    成立黨委、黨支部、黨小組的,按A類評價。未成立的,評價A類(3)小項。

    成立黨委、黨支部、黨小組的,按A類評價。未成立的,評價A類(3)小項。

    ?

    6.文化宣傳

    灌區管理主體應有序推進灌區水文化建設,充分彰顯地方特色。注重加強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工程保護、安全等知識宣傳教育,在重要工程設施設置醒目的水法、規章、制度等宣傳標語、標志標牌等。通過文字、展板、畫冊、視頻等宣傳方式,展現灌區建設發展歷程、運行管理成效等。

    15

    1)未有序推進水文化建設或未展現時代價值、未彰顯地方特色的,扣25分。

    2)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保護、安全等知識宣傳教育不到位的扣2-3分,重要工程設施等部位未設置醒目水法、規章、制度等宣傳標語、標牌等的扣23分。(3)未通過文字、展板、畫冊、視頻等方式宣傳展示灌區建設發展歷程、取得成效的,扣2-4分。

    A類評價。

    評價A類(1)(3)小項。

    ?

    、安全管理

    200分)

    7.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工程安全巡查、排查制度,對安全隱患登記建檔并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響應機制,落實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范,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到位,有關記錄及資料齊全。

    64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不健全的扣13分。

    2)安全生產部門機構不健全的扣24分。

    3)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扣13分。

    4)根據工程安全管理實際,安全管理制度缺失的每項扣2分,最多扣6分。

    5)安全隱患登記建檔及解決方案缺失的每項扣2分,最多扣6分。

    6)事故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響應機制不健全或未落實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扣58分。

    7)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不規范的每起扣12分,最多扣4分。

    8)安全生產有關活動未按要求開展的每次扣2分,最多扣4分。

    9)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每起扣12分,最多扣4分。

    10)有關記錄及資料不齊全的每少1次扣1分,最多扣4分。

    11)一年內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的每起(以事故調查、責任認定或處罰的有關文件、材料為依據)扣36分(按事故損失大小或影響程度扣分),最多扣18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不含(2)小項。(可以以縣、鄉鎮為單位組織制定及落實工作)

    “一年內”指評價之日的前365天內。

    、安全管理

    8.防汛抗旱及應急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及應急管理責任制,明確機構及崗位職責,落實防汛抗旱搶險和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和工程實際,制定防汛抗旱等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器材、物料儲備以及人員配備應滿足應急搶險需求;定期按要求開展應急救援、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培訓和演練。

    48

    1)防汛抗旱和應急管理責任制不健全的,扣24分。

    2)機構職責不明確的,扣36分。

    3)崗位職責不清晰的,扣24分。

    4)無防汛抗旱搶險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扣4分(由市、縣統一成立的隊伍亦可)。

    5)根據工程安全管理實際,應急預案缺失的每項扣3分,應急預案不符合有關規定和工程實際的每項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6)應急救援器材、物料儲備和人員配備不滿足應急搶險等需求的,扣28分。

    7)應急救援、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培訓和演練無計劃的扣4分,計劃不符合實際的扣12分,未按要求、未按計劃開展的每少1次扣3分。此小項最多扣12分。

    A類評價。

    A類指標評價(相關制度、設施設備、演練可視情況由縣一級統一制定,但需明確灌區相關要求)。

    ?

    、安全管理

    9.安全設施管理及工程評估

    灌區管理主體應定期對安全和檢測設施進行檢查、檢修和校驗或率定,確保設施及裝置齊備、完好。勞動保護用品應按滿足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特種設備、計量裝置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和檢定。應依據有關水利工程安全鑒定等規程規范要求,定期對工程狀況進行評估,對影響工程安全運行的重要建筑物進行安全鑒定。

    48

    1)未制定安全和檢測設施檢查、檢修和校驗或率定制度或辦法的,扣5分,未按制度或辦法執行的每起扣3分,最多扣11分。

    2)安全設施及裝置不齊備、不完好的,每處扣2分,最多扣4分。

    3)未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扣2-6分。

    4)未制定特種設備、計量裝置管理和檢定制度或辦法的扣4分,制度或辦法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扣2-4分,未按制度或辦法落實的,每處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5分。

    5)根據工程狀況和標準規定應開展評估或安全鑒定而未開展的每項扣4分,開展的評估或安全鑒定不符合標準規定的每項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2分。

    A類評價。

    評價A類(1)(2)(3)(4)小項,其中(4)小項僅評價計量裝置。

    ?

    、安全管理

    10.安全標志管理及工程安全

    灌區管理主體應對重要工程設施、重要保護地段、危險區域等部位設置醒目的禁止事項告示牌、安全警示標志,并依法依規對工程及安全標志等進行管理和巡查,對在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開展的建設、維護、檢修等其它活動依法進行管理,確保工程設施安全和正常運行。

    40

    1)根據工程安全管理實際應設置禁止事項告示牌、安全警示標志但未設置的,每處扣2分,設置不規范的每處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16分。

    2)工程及安全標志、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開展的建設、維護、檢修等其它活動進行巡查無記錄,為記錄的扣每起扣3分,記錄不規范不完整的每起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16分。

    3)工程設施設備因管理和巡查不到位而遭到破壞、損壞、被盜的每起扣4分(核對相關統計臺賬)。此小項最多扣8分。

    A類評價。

    評價A類(2)小項。

    ?

    、工程管理

    330分)

    11.工程日常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灌區骨干工程日常管理、工程巡查、運行、觀測及維修養護制度,落實工程設施及設備的管理與維修養護責任主體,籌措落實管護經費。大型(特種)設備操作規程上墻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和記錄,開展日常巡查、定期檢查、特別檢查和工程觀測,檢查和觀測內容全面、記錄詳細規范,發現缺陷或異常及時報告和處理,確保工程設施設備運行正常。灌區管理機構應加強末端渠系管理工作,指導受益村組、農民用水合作等組織等對田間工程實行自主管理,打通“田間最后一公里”。 灌區管理主體應健全灌區“一套表”,全面反映灌區自然、經濟、社會、人口、耕地、工程設施、用水統計、水費收繳等情況。

    80

    1)根據工程管理實際,建立骨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運行、觀測及維修養護等制度,缺失的每項扣4分,制度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或實際的每項扣12分。此小項最多扣15分。

    2)未落實工程設施及設備的管理與維修養護責任主體的,每項扣2分,管護經費渠道不明確或長時間未落實經費導致工程、設備影響使用的,每項扣2分。此項最多扣15分。

    3大型(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未上墻、未按操作手冊要求操作和記錄的,每起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4)日常巡查、定期檢查、特別檢查和工程觀測等未按制度進行的,以及檢查和觀測內容不全面或記錄不詳細不規范的,每起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5分。

    5)發現缺陷或異常未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和處理的每起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6)未指導受益村組、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加強對田間工程自主管理的,“田間最后一公里”管護失位的,每處扣2分,最多扣10分。

    7)未健全灌區管理“一套表”的,扣1-5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其中(4)僅包括日常檢查,(5)發現缺陷和異常及時報告即可,不對處理進行評價。

    ?

    、工程管理

    12.工程管理范圍

    灌區管理主體應積極推進灌區劃界確權工作,按照標準劃定灌區工程設施的管理和保護范圍。設置界碑、界樁、保護標志,各類工程管理標志、標牌齊全、醒目。管理運行配套道路通暢安全。工程管理范圍內水土保持良好、綠化程度高,水生態環境良好。辦公用房及基層站(所)庭院整潔、環境優美,管理用房及配套設施完善,管理有序。

    60

    1)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未劃定的,按比例扣分,此小項滿分10分。

    2)未制定界碑、界樁、保護標志設置方案或計劃,扣3分;未按方案或計劃設置的,每處扣2分;最多扣15分。

    3)標志、標牌不醒目、不規范的每處扣1分,最多扣5分。

    4)管理運行配套道路不通暢、不安全、管理不規范的每處扣12分。此小項最多扣8分。

    5)管理范圍內水土保持較差、綠化程度較低以及水生態環境較差的,每項扣12分;綠化面積率(=管理范圍已綠化面積/宜綠化面積×100%)低于80%的每低2%0.5分。此小項最多扣8分。

    6)辦公用房及基層站(所)庭院不整潔、環境不優美的扣25分;

    7)辦公用房及配套設施不完善、管理較差的扣24分。

    A類(1)(2)(3)(6)(7)評價。

    A類(1)(2)(3)(6)小項評價,其中(1)(2)(3)項對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評價。

    ?

    、工程管理

    13.建設項目管理

    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灌區管理機構按照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省級和地方專項規劃制定灌區發展方案,方案應充分體現灌區改造需求和管理需求。依法對管理范圍內批準的建設項目進行建設管理;建設項目主要技術指標要與實際運行情況相符,工程建設內容應滿足設計要求;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20

    1)未按照相關規劃制定灌區發展方案或方案未體現灌區改造需求和管理需求的,扣25分。

    2)未依法對管理范圍內批準的建設項目進行建設管理的,每項扣12分,最多扣5分。

    3建設項目的主要技術指標與實際運行情況相符的,存在工程建設內容未滿足設計要求的,每項扣12分,最多扣5分。

    4)未及時開展竣工驗收,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建設及竣工驗收資料未及時歸檔,歸檔資料不齊全、不規范的,每項扣12分,最多扣5。

    A類評價。

    A類(2)(3)(4)小項評價。

    ?

    、工程管理

    14.工程維修養護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渠系骨干工程維修養護制度,定期對工程進行維修養護,保證維修養護質量,確保工程設施設備技術狀態良好,達到設計標準。

    60

    1)建立渠首、骨干灌排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工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制度,未建立的每項扣3分,制度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或實際的每項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16分。

    2)及時組織編報年度工程維修計劃,未編報的扣46分;未落實維修經費的,經費落實率低于80%的,每低5%0.5分。此小項最多扣12分。

    3)未按計劃完成維修項目的扣24分,維修項目質量不合格的每項扣24分,最多扣20分。

    4)工程設施與設備技術狀態差或功能不正常、未達到設計標準的每處(臺套)扣2分,最多扣6分。

    5)維修項目完工后未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的扣3分,維修及驗收資料未及時歸檔的扣3分。

    A類評價。

    A類(1)(2)(4)小項評價,其中(2)不對經費進行評價。

    ?

    、工程管理

    15.信息化管理

    灌區管理機構應積極推進灌區管理信息化建設,依據灌區管理需求,開展信息化基礎設施、業務應用系統和信息化保障環境建設,做到灌區管理系統運行可靠、設備完好、利用率高,確保信息安全。灌區管理主體應持續完善灌區管理“一張圖”,有完整的灌區現狀圖、規劃圖、工程布置圖以及計量設施布置圖等。

    50

    (1)制定灌區管理信息化實施計劃(方案),得10分;實施計劃(方案)不符合灌區管理需求的,扣4-6

    (2)未按計劃開展信息化基礎設施、業務應用系統和保障環境建設的,扣610分。

    3)灌區現狀信息化設施設備運行不可靠的、設備完好率低的、利用率低的,扣6-10分。

    4)未全面建立灌區管理“一張圖”的,或圖類不全的,每項扣2-4分,最多扣20分。

    A類(1)(3)(4)小項評價。

    評價A類(1)(4)小項,(1)小項應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定。

    ?

    、工程管理

    16.檔案文件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灌區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落實檔案管理責任,及時分析、總結、上報、歸檔有關工程運行及供用水管理、檢查觀測、維修檢修和工程建設(改造)等技術文件及資料。建立健全完整的技術檔案。技術文件及資料、工程大事記等檔案應齊全、清晰、規范,保管符合有關規定。技術文件、資料應以紙質件及電子版形式存檔,逐步實現檔案管理數字化。

    60

    1)檔案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項扣2分;規章制度不符合規定或實際的,每項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8分。

    2)未落實檔案管理責任的(分管和具體責任人),扣3分;檔案存案、保管、借閱等不符合規定的,扣25分;未按工程管理實際建立技術檔案的,每缺1項扣2分,技術檔案不規范的每項扣1分。此小項最多扣20分。

    3)未及時對技術文件及資料進行分析、總結、上報、歸檔的,每項扣2分;技術文件及資料不齊全、清晰、不規范的扣25分。此小項最多扣20分。

    4技術文件和資料以紙質件、電子版形式存檔的,每項扣12分,未實現檔案管理數字化的扣24分。此小項最多扣12分。

    A類評價。

    A類(1)、(2)、(4)評價,其中(4)小項不對數字化評價。

    ?

    、供用水管理

    300分)

    17.用水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灌區用水管理制度,及時掌握了解灌區內用水需求,編制灌區水量調度方案及年度?。ü┧媱?,強化用水管理,指導農民科學灌溉,規范用水程序、維護用水秩序。

    50

    1)未制定灌區用水管理制度的扣8分,制度不符合灌區用水管理實際的,每項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2。

    2)春灌泡插前,未開展灌溉用水需求調查的,扣3分;未制定水量調度方案及年度(?。┕┧媱澋?,每項扣5分;調度方案和年度(?。┕┧媱澆环蠈嶋H需求,或未統籌兼顧灌區范圍內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的扣12分。此小項最多扣20。

    3)未按調度方案及年度(?。┕┧媱澱{配供水的每起扣2分;未根據實際調整供水計劃的(與前項要求不重復),扣2分;發生了較大供用水矛盾的,每起扣5分(以矛盾調查、調節、處理相關材料為依據)。此小項最多扣18分。

    發生到省、市級黨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集訪的,此項不得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

    ?

    18.取水許可

    灌區管理主體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主動申辦灌區取水許可。灌區取用水推行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灌區管理主體負責將灌區用水總量指標按有關規定逐級細化分解到用水主體。

    30

    1)未辦理取水許可手續、或取水許可超期的扣15分,多水源(主要水源)的取水許可手續不全的每處扣5分,此項滿分15分。

    2)未推行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的扣6分,灌區用水總量指標未逐級細化分解到用水主體的,每處扣3分。此小項最多扣15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

    ?

    、供用水管理

    19.規范供用水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規范供水、用水、收費等行為,確保灌溉服務良好,灌溉用水效率測算分析及時、準確,灌區水量調度指令暢通,水量調配科學、合理,記錄完整。建立供用水監督制度體系,推行灌溉水價、水費公開制度;指導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規范出具收費憑證,做好水費收取、管理。灌溉用水期間,應及時統計灌溉面積、作物種植結構、灌溉用水量等,并做相應分析,灌溉年度總結做到全面、客觀、詳實。

    60

    1)灌區管理機構未明確灌溉服務負責部門或負責人的,扣6分;部門管理職責不清晰的扣12分。此小項最多扣6分。

    2)供水、用水、收費等行為不規范、灌溉服務較差的扣510分。水利部12314、省長信箱等渠道,存在合理述求長期得不到解決問題的,此項不得分。

    3)灌溉用水效率測算分析不及時、不準確的扣24分。

    4)灌區水量調度指令不暢通的扣13分;水量調配不及時、不準確的扣24分;記錄不完整、不規范的扣13分。

    5)未制定灌溉供水調度應急預案的扣6分,預案不完善、職責不明確的扣12分;未儲備應急物資的,扣12分,儲備不到位、管理較差的扣12分。此小項最多扣14分。

    6)未建立供用水監督制度體系、未推行灌溉水價、水費公開制度、收費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扣3-7分。

    7)未及時統計灌溉面積、作物種植結構、灌溉用水量等且未進行相應分析的,扣25分。

    8)灌溉年度總結不全面、客觀、詳實的扣24分。

    A類評價。

    A類(2)(3)(5)(6)(7)(8)小項評價,其中(6)小項只對收費灌區評價。

    ?

    、供用水管理

    20.水量計量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依法安裝用水計量設施設備,渠首和干支渠口門應實現用水計量,其中5萬畝以上灌區渠首應實現在線監測,逐步搭建完善水量監測信息平臺;加強量測水技術人員的培訓指導,提高數據質量,為用水計劃實施、用水量統計、水費計收以及灌溉用水效率測算分析等提供基礎支撐。制定用水計量設施設備管護制度與標準,定期檢測和率定,確保運用可靠、精度滿足要求。

    40

    1)用水計量率符合相關工作要求,否則按比例扣分(渠首、干支渠口門實現計量比例),已計量點/應計量點×100%,每低1%1分,低于90%不得分,渠首未實現在線監測的,扣5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2)用水計量設施設備、量測水技術人員不滿足灌區量測水需要的,每處扣2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3)供水計量相關統計數據不能為灌區配水計劃實施、用水統計、水費計收以及灌溉用水效率測算分析等提供基礎支撐的,扣36分。

    4)未制定用水計量設施設備管護制度與標準的,扣6分;制度與標準不符合有關標準要求和工程實際的扣12分。此小項最多扣6分。

    5)用水計量設施設備未按規定檢測和率定,或工作不可靠、精度不滿足要求的,扣28分。

    A類評價。

    A類(1)(2)(3)(4)小項評價,其中(3)水費計收只對收費灌區評價。

    ?

    、供用水管理

    21.灌溉試驗及技術推廣

    灌區管理主體應結合灌區生產實際,積極配合省級和地方灌溉試驗站開展灌溉試驗和用水管理、工程管理等相關科學研究,推進科研成果應用。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開展工程運行自動化和供用水管理信息化建設。

    20

    1)未積極配合省級和地方灌溉試驗站開展相關科學研究的,24分。

    2)推進科研成果應用不積極或效果較差的扣24分。

    3)灌區生產實踐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不積極或效果較差的扣24分。

    4)灌區工程運行自動化率和供用水管理信息化率較低的,按比率賦分,此小項最多扣8分。

    自動化率:設施設備運行已實現自動化的控制灌溉面積/灌區設計灌溉面積×100%,小于60%的每低1%0.1分。此小項最多扣4分。

    信息化率:已實現供用水管理信息化的控制灌溉面積/灌區設計灌溉面積×100%,小于60%的每低1%0.1分。此小項最多扣4分。

    A類(1)(2)(3)評價。

    A類(1)(2)小項評價。

    ?

    、供用水管理

    22.節約用水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節水管理制度,積極推廣應用節水技術和工藝。積極開展節水宣傳活動,建立健全節水激勵機制,提高灌區用水效率和效益,推進灌區水效領跑者、節水型灌區創建工作;灌區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保持穩定或提高。

    45

    1)未建立節水管理制度的,扣13分;未積極推廣應用節水技術和工藝的,扣13分;節水效果較差的扣24分。此小項最多扣10

    2)制定灌區灌溉節水技術推廣方案或計劃,未制定的的扣3分;未按方案或計劃組織實施的,扣13分;未開展節水宣傳活動的,每次扣2分(全年不少于2次)。此小項最多扣10分。

    3)未建立節水激勵機制的扣8分,建立的節水激勵機制不符合實際的扣24分,灌區用水效率和效益提高不明顯的扣24分。此小項最多扣8分。

    4)未制定灌區水效領跑者、節水型灌區創建方案的,扣6分;創建工作推進效果不明顯的,扣36分。此小項最多扣12分。

    5)灌區開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系數未出現大幅波動,保持穩定或提高的,得5分。

    A類評價。

    A類(1)(2)(5)小項評價。

    ?

    、供用水管理

    23.田間用水管理

    灌區管理機構應組織鄉鎮水利站、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做好田間用水管理,建立田間供水工程設施臺賬,組織開展維修調試,確保隨時調用。配合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同推進灌區改造與高標準農田建設。

    25

    1)未組織鄉鎮水利站、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制定田間用水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符合實際的,扣12分;未落實各末級渠系及渠系建筑物運行管護責任的,扣24分。此小項最多扣8

    2)建立田間供水工程設施臺賬,定期開展巡查、統計記錄等工作,未按要求執行的,扣23分。

    3)春灌前、汛期等關鍵時間節點,組織開展灌排設施排查檢修、調試及渠道清淤疏浚等,做好相關統計記錄,為按要求執行的,扣24分。

    4)協同推進灌區改造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此項滿分為10分。S:灌區有效灌溉面積;A:灌區已建成高標準農田面積;B:暫未實施但已列入該縣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計劃的面積;得分P=A/S*10+B/S*5

    A類評價。

    1)未制定田間用水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符合實際的,扣12分;未承擔末級渠系及渠系建筑物運行管護責任的,扣24分,項最多扣8

    。其他同A類評價。

    ?

    、供用水管理

    24.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灌區管理主體每年應開展用水戶服務滿意度調查,對用水主體提出在供(用)水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見,包括用水計劃、用水次序、用水時間、用水量、用水效益、配水、用水等要及時進行溝通、協調、整改,不斷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30

    1)調查的用水主體(調查記錄或調查表為依據)未達到90%的,每低1%1分,調查內容不全面的每缺1項扣1分,調查記錄或調查表不規范的扣13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2)經抽查證實調查得到意見的真實率(抽查證實真實意見數/抽查意見數×100%)<90%的每低1%1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3)根據調查得到的反饋意見,形成分析總結報告或整改報告,未形成報告的扣10分,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效果較差的扣210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注:一年內未開展用水戶服務滿意度調查的,或抽查證實調查得到意見的真實率低于80%的,此項不得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

    ?

    、經濟管理

    50分)

    25.財務與資產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制度。按照省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每年開展灌排設施維修養護經費測算。管理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運行維修養護等經費使用及管理符合相關規定,杜絕違規違紀行為。

    21

    1)未建立健全灌區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的,每缺1項扣2分;制度不符合政策或規定要求的,每項扣1分;未嚴格執行制度的,每項扣24分(以有關檢查、審計發現問題為依據,以問題程度扣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2)未按照省級印發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開展維修養護經費測算,扣3分。

    3)發現經費使用及管理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扣13分。

    4)核定的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的落實率(實際落實經費/全額核定經費×100%),小于100%的,每低1%0.5分。此小項最多扣5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其中(1)項以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為責任主體,(4)項人員基本支出以水利站人員工資、水管員補助為準。

    “違規違紀行為”以有關檢查或審計結論為準。

    、經濟管理

    26.職工待遇管理

    灌區管理主體應按現行政策及時兌現管理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規定落實職工養老、醫療等各種社會保險。

    12

    1)人員工資發放不符合現行政策的扣2分,發放不及時扣12分。

    2)未按規定落實職工福利待遇的扣12分。

    3)各種社會保險未按規定落實的,每少落實1種扣1.5分。此小項最多扣6分。

    A類評價。

    A類評價?!叭藛T”指水利站人員、村級水管員及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成員等

    各種社會保險,按有關政策免交、緩交、停交的,可不扣分。

    27.供水成本核算

    灌區管理主體應及時科學核算供水成本,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做好水價調整工作。完善灌區水費計收管理辦法,按有關規定收取灌溉水費。

    17

    1)未按時開展供水成本核算和成本監審的,每項扣2分,未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做好水價調整工作的(包括制定水價調整計劃),扣3分。

    2)未制定灌區水費計取管理辦法的扣10分,辦法不符合實際的扣24分,水費收取率低于90%的每低3%1分。此小項最多扣10分。

    A類評價。

    A類(1)評價,收費灌區評價成本核算工作。

    暫未征收水費的,此項可為合理缺項

    備注:本標準分527110個小項。每個單項和單小項扣分后最低得分為0,不出現負分。


    附件2??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申請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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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型標準化管理

    省級先進灌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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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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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遼寧省水利廳印制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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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申報書》用于申報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時使用?!渡陥髸钒?/font>有關工作程序一式兩份逐級報至省水利廳。

    、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申報

    1.此部分由市級灌區主管部門組織填寫。

    2.按照評價標準要求,分類、逐項進行填寫。

    3.在相應欄目填寫評價得分。

    三、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申報報告提綱

    1.此部分由市級灌區主管部門組織準備。

    2.對照評價標準要求,分類、逐項詳細描述各評價內容的執行情況,說明得分、扣分原因,以及市級評價得分情況等。

    3.指出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逐項準備相關佐證材料,并作為報告附件一并報送。


    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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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區名稱

    ?

    管理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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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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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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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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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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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級主管部門

    ?

    聯系人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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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評價類型

    首次評價 ????????復核

    工程

    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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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單位基本情況

    ?

    獎懲

    情況

    ?

    管理單位申報意見

    ?

    ?

    單位名稱(蓋章):

    時間:

    上級主管部門申報

    意見

    ?

    ?

    ????????主管部門名稱(蓋章):

    時間:

    市級初驗

    情況

    評價類別

    標準分

    得分

    一、組織管理

    120

    ?

    二、安全管理

    200

    ?

    三、工程管理

    330

    ?

    四、供用水管理

    300

    ?

    五、經濟管理

    50

    ?

    合計

    1000

    ?

    簡要介紹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初驗情況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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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級初驗組織單位(簽字、蓋章):

    時間:

    ?

    市級主管部門申報意見

    ?

    ?

    ?

    ?

    ?

    ?

    ?

    ??????????市級主管部門(蓋章):

    ??????????時間:

    附件:××灌區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申報報告(按以下格式編寫)。

    ?

    標準化管理省級先進灌區評價

    申報報告提綱

    ?

    一、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詳細描述工程地理位置、工程規模、主要功能、年供(排)水量、工程(主要渠道及建筑物、構筑物和設備)基本情況;灌區工程歷年改造情況;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界確權情況;現代化管理情況;工程存在主要問題等。

    (二)管理單位基本情況。詳細介紹單位性質、行政隸屬關系、人員基本情況(包括領導班子、職工干部、技術人員的配備、構成等);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包括財務收支、水費收取、職工工資福利、職工社會保險等);管理單位體制改革情況(包括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權限、實行管養分離或政府購買服務、物業化管理等)。

    (三)獎懲情況。介紹近三年獲縣級(包括行業主管部門)及以上精神文明單位、先進單位、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相關競賽評比獲獎等榮譽或稱號。

    (四)申報條件。對照《評價標準》第八條、第十二條,介紹對應評價具備的條件。

    二、市級初驗報告

    市級初驗得分xx分,其中,組織管理得分xx分,安全管理得分xx分,工程管理得分xx分,供用水管理得分xx分,經濟管理得分xx分。

    (一)組織管理。對應評價標準逐項(第1—6項)說明得分情況,并說明扣分原因。

    如:1.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改革,標準分30分,得分xx分,扣分xx分。得分項依據及扣分原因如下:

    1)根據批復的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或機構編制調整意見,完成了改革并通過了驗收,得3分。xx編辦以xx文件批復xx灌區管理單位,隸屬xx管理;管理單位關于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結報告;水管體制改革驗收報告等佐證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

    5)不存在事企不分現象,但未實行管養分離或物業化管理的,扣2分。管理單位所屬企業分離的有關文件告等佐證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

    (二)安全管理。對應評價標準逐項(第7—10項)說明得分情況,并說明扣分原因。

    (三)工程管理。對應評價標準逐項(第11—16項)說明得分情況,并說明扣分原因。

    (四)供用水管理。對應評價標準逐項(第17—24項)說明得分情況,并說明扣分原因。

    (五)經濟管理。對應評價標準逐項(第25—27項)說明得分情況,并說明扣分原因。

    三、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

    提出制約灌區發展和管理上的突出問題及解決思路建議。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針對市級初驗過程中扣分情況,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確整改時限等。

    、主管部門及管理單位申報意見及建議評價時間

    (一)管理單位申報意見

    (二)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意見

    (三)市級主管部門申報意見

    (四)建議省級先進灌區評價時間

    ?

    附件:

    1.××灌區標準化管理自檢報告;

    2.××灌區標準化管理年度評價報告書(含評價評分表);

    3.××灌區標準化管理相關佐證材料。

    ?

    ?

    ?

    申報單位(蓋章):

    時間:

    相關鏈接:《遼寧省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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