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 id="wldat"><track id="wldat"></track></th>
  1. <dd id="wldat"></dd>

  2. <rp id="wldat"></rp>
  3. 當前位置: 首頁?>?政務公開?>?法治政府建設?>?政策法規?>?詳情頁

    2020年遼寧省“大禹杯(河湖長制)”競賽考評方案

    發布時間: 2020年09月10日   來源: 廳辦公室

      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要求,系統做好水利有關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根據《2020年遼寧省省級層面督查檢查計劃》、《2020年省政府“重實干、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十三五”期間全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活動方案》、《遼寧省全面推行河長制考核辦法》、《遼寧省“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遼寧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遼寧省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等要求,制定《2020年遼寧省“大禹杯(河湖長制)”競賽考評方案》(以下簡稱《考評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考評方案》適用于2020年省政府對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大禹杯”競賽活動、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以及加強水利建設質量等工作的考評。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考評組織

      考評工作由省水利廳(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河長制辦公室)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遼寧海事局等有關單位,按照《考評方案》及考評操作辦法確定的任務目標和工作職責,分別牽頭負責對各市完成情況進行考評。

      三、考評內容

      《考評方案》內容分為重強抓、補短板、強監管、綜合評價和加減分項5個部分,包含52項考評指標,其中重強抓6項、補短板5項、強監管31項、加減分10項;細化分解為70項考評內容。

      70項考評內容按責任單位劃分,省發展改革委2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1項、省公安廳1項、省財政廳1項、省自然資源廳1項、省生態環境廳5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5項、省交通運輸廳1項、省農業農村廳3項、省林草局1項、遼寧海事局1項,其余48項由省水利廳(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河長制辦公室)負責考評。具體考評項目及賦分詳見附表。

      鑒于國務院對各省2020年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尚未出臺,考核指標、考核內容、賦分標準均未明確,現參考2019年國家對我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制定了相關的考評指標和內容,待國家考核方案出臺后進行修訂。

      四、考核評定

      考核評定采取評分法?;鶞史譂M分為300分,其中指標考評270分,綜合評價30分;加分或減分均不高于10分。

      考評結果按評分排名劃分為“好”、“較好”、“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其中,市級1-5名為“好”,6-10名為“較好”,11-14名為“合格”;縣級(含縣級市)1-15名為“好”,16-30名為“較好”,31名及以后為“合格”;市轄區1-5名為“好”,6-10名為“較好”,11名及以后為“合格”。對于考評總得分未達到滿分60%的地區直接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對于地表水國考斷面劣Ⅴ類比例未達到考核目標要求的市,其河湖長制工作考核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為銜接“大禹杯”及河湖長制等考核規定,將授杯條件調整為:根據三年考評結果排名,市級1-5名授予金杯,6-10名授予銀杯;縣級1-15名授予金杯,16-30名授予銀杯;市轄區1-5名授予金杯,6-10名授予銀杯。

      五、賦分權重

      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河長制辦公室綜合評價賦分30分,“重強抓”60分,補短板60分,強監管150分。

      省直各責任單位賦分共計270分,其中省發展改革委3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1分、省公安廳4分、省財政廳4分、省自然資源廳2分、省生態環境廳16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6分、省交通運輸廳2分、省水利廳210分、省農業農村廳18分、省林草局2分、遼寧海事局2分。

      六、考評程序

     ?。ㄒ唬┓桨钢贫?/p>

      《考評方案》由省水利廳會同省直有關考評責任單位制定,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各市應參照省級《考評方案》編制本市的考評方案,并于7月底前報省水利廳備案。

      依據《考評方案》,省水利廳會同省直有關考評責任單位統籌制定考評操作辦法,結合實際做好考評內容和考評標準的細化、量化工作,明確考評組織形式、方式、頻次、時間和差異化指標等具體要求??荚u操作辦法由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河長制辦公室和省水利廳制定并印發。

     ?。ǘ┦屑壸栽u

      各市人民政府對照《考評方案》及考評操作辦法要求,組織對2020年轄區內各項考評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自評、打分,并分項匯總形成本市自評報告及得分,于2021年1月15日前將自評書面報告及相關證明資料分別報省各考評責任單位復核。由省直其他考評責任單位負責的考評事項,各市應同時將相關報告及材料抄送省水利廳。

     ?。ㄈ┦〖壙荚u

      依據考評內容責任分工,各省直考評責任單位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及重點抽查、現場檢查等情況,對各市自評報告中相應考評內容及得分進行復核評審,確定考評得分,并形成書面意見,于2021年1月30日前送省水利廳(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河長制辦公室)。

     ?。ㄋ模┚C合評價

      省水利廳匯總各考評責任單位對各市評分結果,形成綜合評審報告,報省農田基本建設“大禹杯”競賽領導小組、省河長制辦公室對各市進行綜合評價并賦分,最后由省水利廳匯總形成各市綜合得分,并報省政府審定。

      附表:2020年度遼寧省“大禹杯(河湖長制)”競賽考評項目及賦分表

    成人福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