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利行業強監管”新時期水利改革總基調要求,為全面做好我省水利行業強監管工作,做好頂層設計,落實責任,建立和做好督查隊伍管理,省水利廳制定了《遼寧省水利廳水利督查隊伍管理細則(試行)》,現就《遼寧省水利廳水利督查隊伍管理細則(試行)》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水利監督機制體制建設,落實強監管責任分工,建立和完善水利督查隊伍,依據《遼寧省水利廳關于成立水利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遼寧省水利廳水利監督辦法(試行)》和《遼寧省水利廳廳機關部門與廳直單位對應內設(分支)機構職責清單》等有關文件規定,參照水利部《水利督查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結合我省水利監督實際,編制完成了《遼寧省水利廳水利督查隊伍管理細則(試行)》初稿,經廳專題會議匯報同意,先后征求了廳機關各處室和廳直各單位的意見。根據征求上來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形成報審稿,報廳黨組審議,定稿印發。
二、主要內容
?、蹇傮w情況
《遼寧省水利廳水利督查隊伍管理細則(試行)》共6章31條,對我廳水利督查隊伍管理的組成、原則、組織管理、人員管理、工作管理、工作保障、績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婢唧w內容
1.明確水利督查隊伍為省河庫中心駐各市水文局及其相關人員和廳基層服務組及其人員,水利督查隊伍建設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嚴格規范、專業高效、權責一致的原則。
2.明確廳水利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水利督查隊伍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省河庫中心和廳人事處具體承擔駐各市水文局和基層服務組的管理工作。
3.明確廳水利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水利督查隊伍督查業務開展,廳機關各部門和廳直各單位按照業務分工負責指導水利督查隊伍相關專業領域業務工作。
4.明確督查隊伍人員條件、業務培訓、開展督查工作遵守的要求、責任追究和表彰規定。
5.明確督查隊伍在具體工作方面的規定要求。
6.明確督查隊伍工作的經費、車輛、裝備、待遇、應急管理等相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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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信息:遼寧省水利廳水利督查隊伍管理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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