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省水利 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 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省水資源綜合規劃、重 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 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 督管理,擬訂全省和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 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 提出中央和省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 并組織指導實施,按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省規 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和省水 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全省水資 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 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省節約用水政策,組 織編制全省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 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 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 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省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 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ㄆ撸┲笇O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省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省內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 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負責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水庫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具有控 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 織提出、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 參與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省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 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重 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 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 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 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 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省水利工 程移民看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 施,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 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 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全省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 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 質量監督工作,擬訂遼寧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 監督實施。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 制全省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 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 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 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 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五)省河長制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承擔全省河長 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 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省總河長、副總河長及河長確定 的事項,協調省直有關部門開展河長制相關工作。
?。ㄊ┩瓿墒∥?、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省水利廳應切實加強水資源綜合利 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 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 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遼ICP備10008193號 網站標識碼:2100000048
訪問統計: 郵編:110003 主辦單位:遼寧省水利廳 聯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十四緯路五號 |